國際奢侈品牌LV近期在中國發起了多起跨行業商標訴訟,涉及網紅奶茶茉莉奶白、南京鴨血粉絲店以及平價餐吧等。這并非LV首次采取此類行動。早在20多年前,法國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曾在上海對兩家房地產公司提起過類似訴訟。

2004年7月至10月期間,上海鑫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上海國際麗都置業有限公司為推廣其開發的“國際麗都城”樓盤,在上海市延安中路與陜西路路口設置了一塊高300米、寬60米的巨型戶外廣告牌。廣告畫面中模特手持一只印有“LV”字母及花形狀圖案的手提包。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認為,房產商未經許可使用其品牌提升樓盤形象,誤導消費者,侵犯了商標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面對指控,房產商辯稱廣告中使用的是LV手提包而非單獨的LV商標,并且該包僅作為模特手中的道具,不會讓消費者混淆來源,因此不構成商標侵權或不正當競爭。

2006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廣告中的“LV”圖案是手提包的一部分,未對該樓盤起到商標性標識作用,消費者不會因此認為該樓盤與LV品牌有關聯,故不滿足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然而,法院認定房產商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因為其利用了LV手提包的知名度來提升樓盤品味,屬于故意搭便車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和公平競爭原則。最終,法院判決房產商向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