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通報,今年以來,內蒙古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部和自治區公安廳的統一部署,依托“凈網2026”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違法犯罪活動,有力維護了網絡空間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利益。截至目前,共偵辦案件167起,有效震懾了網絡謠言違法犯罪行為。
自治區公安廳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其中,王某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某平臺虛構發布“臨河區四季花城兇案現場”的不實言論,引發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巴彥淖爾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王某作出行政處罰。
韓某某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某平臺發布配有剪開校服內含有塑料膜的圖片,并配發不實信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赤峰公安已依法對韓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安某某為博取關注、吸引流量,利用人工智能工具偽造消防員身份,編造火災及人員傷亡的不實信息并在某平臺發布。該信息快速傳播,誤導網民、擾亂網絡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呼和浩特公安已依法對安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張某在某網絡平臺散布“包頭清明全域嚴禁燒紙,違規必罰!”的虛假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包頭公安已依法對張某作出行政處罰。
許某某為博取流量、吸引關注,用AI生成極端不實言論,惡意渲染負面輿情,擾亂公共秩序。烏海公安已依法對許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霍某在未經核實情況下,在某網絡平臺編造并發表關于高考的虛假信息,引發網民關注和熱議,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霍某已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分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內蒙古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公民需對自己的網絡行為負責,自覺抵制不當言論,不輕信、不轉發來源不明的信息,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