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麻將飲酒后猝死牌館被判無責 同飲者部分擔責。男子高某通宵在牌館打麻將飲酒,之后又去臺球廳打臺球。三名同飲者將其送回自建房住處后離開,高某因冠心病急性發(fā)作致心源性猝死。事后,高某家屬起訴牌館及同飲者趙某、段某、鄧某索賠57萬余元。近日,人民法院公布二審判決書,駁回鄧某的上訴。
2025年10月11日20時40分,高某前往某牌館打麻將至次日2時58分。監(jiān)控顯示,高某與牌館經(jīng)營人馬某、趙某、段某共同飲酒至3時38分,鄧某隨后加入四人行列共同飲酒至6時08分。酒水由馬某提供,過程中無人對高某進行強迫性勸酒或灌酒行為。
10月12日6時10分,高某與鄧某、趙某、段某離開牌館前往附近臺球廳打臺球。監(jiān)控顯示,高某在臺球廳內(nèi)無明顯身體不適表現(xiàn)。6時42分,高某與鄧某、趙某、段某結束打臺球。趙某、段某、鄧某陪同高某搭乘出租車返家,鄧某支付車費。途中,高某稱住處已過,趙某、段某步行折返送高某。
監(jiān)控顯示,7時03分,趙某、段某將高某送至高某所住自建房,雙方存在攙扶行為和言語交流。7時14分,趙某、段某離開。7時35分,警察到達高某所住自建房;7時47分,120急救車到達。經(jīng)鑒定,高某死亡原因為冠心病急性發(fā)作致心源性猝死,飲酒為其死亡的誘因。
一審法院認為,高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對其死亡后果承擔主要責任。鄧某、趙某、段某雖不熟知高某的身體狀況,但監(jiān)控視頻顯示高某離開牌館后已呈醉酒狀態(tài),且三人將其送至自建房院中樓梯處后即離開,未確認其安全進入居所,亦未通知家屬,未盡到完全的安全照顧義務,存在一定過錯。綜合各方過錯程度和原因力大小,一審法院酌定高某本人承擔90%的責任,鄧某、趙某、段某承擔10%的賠償責任。馬某作為牌館經(jīng)營者,無強迫勸酒行為,且高某離開時無明顯危重狀態(tài),故牌館不承擔賠償責任。
經(jīng)認定,高某死亡造成的損失為1026277.59元。根據(jù)一審法院上述認定,鄧某、趙某、段某承擔10%責任即102627.76元。一審判決:鄧某支付34209.26元,趙某支付34209.25元,段某支付34209.25元。
一審判決后,鄧某不服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實體處理妥當,應予維持,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