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起逐步調整部分電池產品的消費稅政策。目前,我國對電池征收4%的消費稅,該政策自2015年2月起實施,并對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和太陽能電池等七類電池免征消費稅。

此次調整將分類分步恢復對部分電池的消費稅征收。具體而言,自2026年9月1日起,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及全釩液流電池將按2%稅率征收消費稅;到2027年9月1日,稅率將提高至4%。對于光伏電池,自2027年4月1日起按2%稅率征收,2028年4月1日起則提升至4%。
此外,公告還規定了一些新技術電池在特定時間段內可享受免稅優惠。自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燃料電池以及光伏電池中的鈣鈦礦電池、疊層電池和砷化鎵電池將免征消費稅。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政策調整符合我國電池產業的發展趨勢,有助于發揮消費稅的調節作用,促進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