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9日,49歲的徐某因要了結所謂“恩怨”,先后用匕首襲擊了自己的舅舅、同村長輩、82歲的小學老師以及鄰居,導致3人死亡、1人重傷。受害人高申遠的家屬高先生表示,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將于7月24日在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徐某是四川省眉山市仁壽縣人。據檢方起訴書顯示,2025年9月9日上午8時許,徐某頭戴鴨舌帽、攜帶事先準備的匕首從家中出發,先后襲擊了同村舅舅高某云、在路邊遇到的長輩高某遠,以及他的小學老師高申遠,造成上述3人死亡。隨后,徐某來到鄰居鄭某強家中,刺傷了她的丈夫毛某星,并駕駛電動車逃跑。當日上午11時30分許,徐某在逃離途中被警方抓獲。同日,徐某被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刑事拘留;經仁壽縣人民檢察院批準,于同年9月24日被執行逮捕。

司法鑒定結果顯示,高某云、高某遠、高申遠均因胸部被單刃刺器刺傷,造成心臟、肺等重要器官破裂,大量失血死亡;毛某星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二級。另據鑒定,徐某患有精神分裂癥,案發時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檢方認為,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其犯罪時屬于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此外,徐某此前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次犯罪,構成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