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快遞驛站老板為了幫助朋友,讓厭學在家的孩子來店里分揀包裹,不領工資也不打長工,只是想讓孩子磨煉一下心性。然而,老板因此被罰款5000元。事情發生在黑龍江大慶,涉事男孩2010年出生,未滿16周歲。男孩的父親與驛站老板是好朋友,父親希望孩子通過干點零活體驗生活。店主礙于情面答應了請求,但此事被舉報。

勞動監察部門上門核查后確認,即使不發放工資且只是短期打雜,只要未滿16周歲的孩子參與門店經營干活,就屬于違規使用童工。依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罰款5000元。執法人員立即制止孩子繼續工作,并通知家長將孩子領回。
暑期用工旺季到來,許多快遞店、餐館、超市和培訓機構都在招聘臨時工。法律規定,任何店鋪嚴禁招收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商家招工時應仔細核對身份證件,對于16至18周歲的青少年,不得安排重體力或高危類工作。盡管幫朋友是好意,但法律紅線不能觸碰。這次罰款不僅是對這位老板的教訓,也是對所有暑期用工的店主的一次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