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霉霉婚前協議堪稱史上最復雜沖上熱搜。這位被網友稱為“霉霉”的流行音樂歌手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與職業美式足球聯盟(NFL)球星特拉維斯?凱爾西(Travis Kelce)舉行婚禮。據第一財經,二人已簽署婚前協議,兩人的婚前協議可能是“史上最復雜婚前文件之一”,篇幅堪比一部“短篇小說”。 婚前協議為何如此重要?在我國,對于婚前協議,法律有哪些規定?

依據民法典第1065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另外,法律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第1063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