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調整部分電池產品消費稅政策。此次調整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全釩液流電池的消費稅征收將分階段進行。2026年9月1日起按2%稅率征收,2027年9月1日起按4%稅率征收。光伏電池方面,2027年4月1日起按2%稅率征收,2028年4月1日起按4%稅率征收。
在2028年12月31日前,燃料電池及光伏電池中的鈣鈦礦電池、疊層電池、砷化鎵電池將繼續免征消費稅。
從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鈉離子電池和固態電池將免征消費稅。享受減免稅政策的電池產品需符合相應國家標準。
我國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征收4%消費稅,并對部分電池類型免征消費稅。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表示,這一政策促進了電池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和技術升級,目前我國已形成全球產能最大、產業鏈最完整的電池產業體系。隨著新技術不斷涌現,需要通過消費稅調節引導電池產業結構性升級。
此次政策調整采取了分步實施的方式,設置了緩沖期。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這種方式充分考慮了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和供應鏈穩定性,有助于企業逐步適應新政策,特別是光伏行業正處于逐步回暖期,適當延后恢復征稅有利于企業調整生產。
專家認為,此次調整旨在鼓勵技術創新,推動資本和技術向競爭力強的企業集中,同時淘汰落后低端企業,促進電池產業健康發展。稅收優惠政策具有階段性,反映了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原則,即企業不能長期依賴稅收優惠,應在一個公平統一的市場環境中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