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南京的李女士發(fā)現(xiàn)她的身份被云南昆明一名吸毒者冒用了七年,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2019年,李女士和愛人劉先生在逛街時接到南京警方電話,稱云南方面通知李女士即將在昆明完成強制隔離戒毒,讓家屬去接人。夫妻二人立即趕到派出所核實,確認李女士從未吸毒且一直在南京。南京警方當場回復昆明方,李女士身份被冒用,對方當時答應立即更正。
然而,2025年,李女士戶籍所在社區(qū)和派出所再次找到她,稱其有吸毒史。社區(qū)民警告知李女士,2015年至2018年期間,冒充李女士的女子多次被云南警方錄入吸毒處罰信息,包括行政拘留及兩年強制隔離戒毒。李女士多次與昆明方面溝通未果,隨后通過12389熱線舉報。昆明方面讓她帶著身份證去核實。
2026年3月,李女士親赴昆明配合錄入指紋、血樣等信息比對,5月底又配合提供筆跡鑒定,但6月查詢時發(fā)現(xiàn),名下大部分吸毒記錄仍未從全國禁毒平臺刪除。對此,民警表示,系統(tǒng)一旦標記為吸毒人員,后續(xù)辦案民警便不再質疑系統(tǒng)信息,錯誤層層疊加。
7月2日,昆明黑林鋪派出所表示,李女士3月上門反映后,由他們上傳的行政拘留記錄已刪除;而矣六派出所民警則稱,強制隔離戒毒記錄刪除程序更復雜,需準備十多項材料,爭取7月底前刪除完畢。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我國的禁毒法也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吸毒成癮人員決定予以強制隔離戒毒的,應當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