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以“特急文件”下發的《關于立即暫停批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拉開了現金貸整頓的序幕,12月1日,對現金貸監管的“靴子”應聲而落。然而,監管風暴的來臨讓一些借款人動了“歪心思”——賴賬不還。
對此,專家提醒借款方,在受法律保護的利率范圍內,任何通過平臺借款但拒不還款的行為將會影響自身的央行征信記錄,也可能會被訴諸法院,面對法律的判決與懲罰。
《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中指出,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9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涉金融企業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視頻會。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全面核查情況階段(2017年10月份—2017年12月底),二是督促限期整頓(階段2018年1月份—2018年3月底),三是失信聯合懲戒階段(2018年4月份—長期)。自2018年4月1日起,對六個月內仍未整改到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失信主體,將其列入涉金融領域嚴重失信行為人名單,向社會公布,根據《關于對涉金融嚴重失信行為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開展失信聯合懲戒。
實際上,監管部門、行業相關機構及企業也在積極推進涉金融領域信用建設,著力防范惡意欺詐和團伙騙貸。例如,早在2016年3月份,信而富就完成了與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互聯網金融風險信息共享系統的全面對接,可以通過共享系統對相關信息進行查詢,曾首創業界黑名單公開查詢機制。針對“老賴”信而富平臺還引入了賦強公證,為出資人的資金安全又加一重保障。
賦強公證的全稱是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依法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當債務人或其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權文書規定的義務時,債權人可依法憑公證機構簽發的執行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或其擔保人強制執行的公證活動。針對采用各種手段轉移、隱匿財產,逃避、規避、抗拒執行的“老賴”,賦強公證程序可以申請將“老賴”及其姓名直接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俗稱“黑名單”)中。




